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答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答学网 > 资讯 > 基础教育 > 高中教育

高中语文学科的工作计划

高中教育 发布时间:2023-05-25 08:12:42 阅读人气:172 资讯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高中语文学科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市、县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为总抓手,以市教科研中心高中语文学科教学意见为指导,遵照县教研室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高中语文学科教学特点,抓实、抓好语文教学的各项工作。

二、整体目标

一是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抓好语文教学常规的落实工作;二是加强构建普通高中语文主体性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三是研究语文课程实施中选修课的教学问题;四是借鉴和学习先进课改经验,提升语文课堂教学水平;五是抓好多层次、多形式的语文课外活动。

三、主要工作

1.搞好高三语文备考工作

2.抓好高一、高二语文课程实施工作

3.开展语文优质课评比、优秀教学论文评比、优秀教学课件评比活动

4.组织语文选修课教学专题研讨活动

5.深入一线调研,发现和培养语文课改典型并及时推广

四、主要工作策略、方式与措施

1.问题启动。要善于发现语文课堂教学中的问题,并及时解疑,绝不能视而不见,或置之不理,要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推动工作不断前进的过程,作为持续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

2.主题发动。今年的教研重点就是加强构建普通高中主体性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以此带动课堂教学的研究、提升。

3.典型带动。今年的教学重点就是要推出新课改形势下语文课堂教学的典型课型、典型经验、典型教师,发挥名师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4.教研联动。教研员和各校语文教研组长联动,共同参与,提高教研效益。

5.交流互动。各校之间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实现资源共享,经验共享,共同推动课堂教学的提高。

工作计划安排

一月

1.学习全市教学工作会议精神

2.学习2009年沂南县教研室高中教研计划

3.制定高中语文2009年度教研工作计划

二月

4.学习全县教学工作会议精神

5.参加全市高中教研员培训会议

6.确定语文科教学改革定点联系单位,制定实施跟进式指导计划

7.参加市高一语文学科教学研讨会

8.组织语文科选修课开设、走班制调研

三月

9.参加市高三语文一轮复习验收考试

10.参加全市语文高三二轮研讨会

11.进行高三二轮语文教学视导

12.调研语文学科教学跟进式指导制度落实情况

四月

13.参加市组织的省课改联系点学校交流学习

14.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高三教干和教研员外出学习

15.进行高二语文教学视导

16.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高二语文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学习、复习备考研讨会

五月

17.学习并总结市课程实施水平现场总结交流会语文科课程实施情况

18.参加市高三二轮语文科诊断性考试

19.进行高三语文教学视导

20.进行高一语文教学视导

六月

21.参加高三高考、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22.参加市高一模块语文科学分认定考试命题

23.参加县教研室教师业务理论学习文章评选活动

七月

24.参加市高一模块学分认定考试

25.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优秀教学论文评选

26.参加暑期教师培训

八月

27.上半年语文学科工作总结

28.参加县高考座谈会,总结09年高考语文情况

九月

29.参加市召开的高三语文学科一轮复习研讨会

30.参加市召开的高二语文学科教学研讨会

31.进行高三语文教学视导

32.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评选

十月

33.进行高一、高二语文教学视导

34.参加市召开的高一语文学科研讨会

35.参加市组织的语文优质课、教学论文、优秀教学课件评比

36.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教干、教研员外出学习。

十一月

37.参加市组织的语文选修课教学专题研讨会

38.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优秀教学反思评选活动

39.举行语文研究性学习校际交流、观摩研讨会。

十二月

40.进行高一、高二学分认定语文科考试命题

41.迎接市教学工作评估

42.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现就2021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县人社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长治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县人社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县教研室和民办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思想政治类教育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幼教、安全等学科教育的教学人员及从事电教、装备等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须与其申报专业一致。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新招聘教师(含特岗教师)任教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指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受到政务处分的兼职公职人员、“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仍在受处分期内的。

三、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申报人员要求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所有申报人员需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提交师德档案。各学校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中小学教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标准条件详见《长治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

(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份累计不得低于标准条件中任职年限要求。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从今年开始起,取消高级教师标准中对申报人员的奖励和荣誉要求,包括专业示范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荣誉和非一线教师的表彰奖励要求。

(五)继续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长期且目前仍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所教专业(申报学科)可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且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的刚性要求。

(六)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及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公需科目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未完成2020—2021学年度考核和2021年暑期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岗位设置及新一轮教职工聘任的学校教师,须在完成后方可参加本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申报教师要按照评审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申报。学校评聘委员会按《长治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二)实行民主评议

所在学校对参评教师须进行综合考核。从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职业道德、业绩能力、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多个方面,采取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参评教师进行有效评价,按照本学校空缺岗位数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务于2021年12月28日前向教育局上报《2021年度长治市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务参评教师推荐花名表》(附件4)和《沁源县2021年度教师晋升职称推荐花名表》(附件5)。

(三)集中考评

集中考评分为笔试和讲课两个环节。高级和中级参评教师的笔试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高级职称评审的讲课由市教育局组织,中级职称评审的讲课由县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

在集中考评的基础上,参评教师按照相应条件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将严格审核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后,由市、县人社部门分别进行备案。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资料报送时,同时上报《中小学职称申报系统》数据,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委评审

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确认,发文公布中小学教师系列任职资格通过人员通知。

五、其它要求

(一)关于聘任时间计算。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时间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学校(单位)下发聘任文件且兑现相应层级工资的时间开始计算。具体计算如下例:2016年12月31日前兑现工资的,可按满5年聘期计算;2017年1月1日后兑现工资的,则不满5年。

(二)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要提交《2021年度长治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承诺书》(附件2)。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评审推荐各个环节要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任何人不得用违纪违规手段干预学校的正常推荐工作,维护参评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本通知未及事宜,按照我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沁源县教育局   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沁源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协办 沁源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晋ICP备08003148号 网站标识码:1404310003 晋公网安备14043102140439

版权所有:沁源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55-7832789

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dxzl8.com
本文地址:http://www.dxzl8.com/news/3079968.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湖北籽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鄂ICP备19019357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