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程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学校规定标准的本科生,由长春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长春工程学院分别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习期满,达到长春工程学院规定的学业标准,将获得长春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长春工程学院学习期间,经外方合作大学考核合格的,可以赴外方合作大学学习并建立学籍,达到外方合作大学和长春工程学院学业标准的,可同时获得外方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和长春工程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地质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 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 元;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土木工程(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专科专业: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000元;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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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报考英语、计算机类、软件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可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长春工程学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录取分数线。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满分150分的不低于100分,满分120分的不低于80分。
2.为保证新生的总体素质,录取时,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根据生源及各省要求确定,择优录取考生。
3.顺序志愿投档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长春工程学院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如情况相同,优先录取长春工程学院志愿在先的考生。
4.安排专业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制的条件,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1)在同一院校志愿中,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只允许考生填报4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允许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多于4个,则多出部分的专业级差为1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总分减去专业志愿级差后,专业二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时排序,依此类推。
(2)在级差成绩并列的情况下,同一院校志愿投档时,按顺序查看数学、理(文)科综合的成绩,优先满足高分者;江苏省考生优先满足选修测试成绩(等级)高者,如选修测试成绩(等级)相同,则按顺序查看数学、语文的成绩。
(3)在安排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无法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5.同等条件下,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艺尖子、体育尖子、科技发明等获奖者优先录取。此外,符合教育部政策加分的考生,长春工程学院承认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的加分,录取时执行本条第3、4款的规定。
6.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徒手画考试,要求参加此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该专业的新生开学后将复试美术,不合格者,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学校统一将理科考生调整至土建类其他专业,文科考生调整至市场营销专业。
7. 填报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吉林省、天津市考生必须取得“省(市)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长春工程学院签发的《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8.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长春工程学院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综合分数[(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如综合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者。专业考试成绩在所在省考生中特别优秀的,优先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在长春工程学院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的,长春工程学院按其规定实施。
9.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和长春工程学院规定的分数线(文化课单独考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达到长春工程学院规定的分数线)者,按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级差按长春工程学院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1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的,可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未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1. 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长春工程学院有关专业与三所中高职院校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培养地点均在对应的三所中高职院校。本科阶段学习结束后,达到规定的学业标准,将获得长春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的专业将在招生指南中注明办学地点)。
12.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三条 ****
学校网址:www.c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947183、85711299
联系人: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MBA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官网发布的《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MBA非全日制招生简章》,整理了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招收研究生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2023年我校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90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计划招生840人左右,非全日制计划招生60人左右;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10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23年9月1日)。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报考办法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yz.chsi.com.cn)、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各报考点和我校的各项公告,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电话等必须在2023年6月底之前接收录取通知书时仍可使用。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详见各省网报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役军人报考我单位时,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单位联系。现役军人报名时须出具加盖团以上政治部门公章的《同意XXX同志报考郑州轻工业大学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四、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除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学制为2.5年外,其他各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各类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3.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郑州轻工业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
五、初试、复试及录取
1.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复试、调剂及录取规定详见《郑州轻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2023年复试录取办法》。
2.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不破格,复试科目除《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要求的专业科目外,还包括英语笔试、英语口语(翻译硕士除外),初试不含政治思想理论科目的考生在复试中安排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的考试。
3.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4.我校自命题科目不提供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址
下载考试大纲。
六、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奖助办法
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含MBA和其它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奖助。
1.助学金制度
①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②校级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2.奖学金制度
①国家奖学金:每生20000元,覆盖面为学生总数的3%,主要针对研二、三年级学生。
②学业奖学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
③校级单项奖学金:平均额度为1000元/生/年。
3.三助岗位设置(助管、助教、助研)
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执行。
八、学费标准
MBA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其它各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年,不同的学科专业按规定的学制时间按年度收取学费。
九、培养校区
学校现有科学、东风两个校区和禹州实习实训基地。科学校区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36号,东风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含MBA)、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建筑环境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研究生在科学校区培养;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在东风校区培养。
十、其他
1.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和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
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十一、****
单位代码:10462邮编:4500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36号郑州轻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zb_zzuli 163.com 网址:http://yjsc.zzuli.edu.cn 投诉电话:0371-86608112